征集公告
新闻动态
-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如何办理及相关费用?
- 2、股民都可主张哪些损失?
- 3、您所购买股票的损失金额具体如何计算?
- 4、股民索赔诉讼会产生什么费用?
- 5、律师费如何收取?
- 6、外地股民是否可委托案件?
-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
- 证监会关于在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中加强执法协作的通知
- 证监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衔接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
联系我们
手机:15506666260
微信:18663811160(证券团队微信)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盛街27号1201室
保千里 (600074)
所处阶段:诉讼时效截止时间: 2023-03-20
类别:征集公告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之间,并在2017年12月15日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一、判决结果深圳中院的判决如下:(1)被告保千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合
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之间,并在2017年12月15日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一、判决结果
深圳中院的判决如下:
(1)被告保千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合计xxxxxxx元;
(2)被告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中被告保千里在2014年10月30日至2016年12月29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原告所负债务的30%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被告东北证券对上述第一项中被保千里在2014年10月30日至2016年12月29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原告所负债务的10%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被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第一项中被告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原告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上一篇:ST华鼎(601113)
- 下一篇:暂无
相关产品